近日,汶上县出台了《汶上县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汶政字〔2024〕5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的出台旨在加强政务信息化项目的预算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和审计监督等工作,推动政务信息系统跨部门跨层级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高数字汶上建设水平。
据了解,《管理办法》共包括总则、项目评审、立项管理、财政预算管理、采购和合同管理、项目实施和变更管理、验收和绩效评价管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监督管理、附则等10个部分47条。
《管理办法》主要突出5个明确、做到4个一律、落实7方责任。“5个明确”即明确项目统筹管理、明确立项管理、明确验收评价、明确全过程备案、明确共享共用,“4个一律”即未经技术评审一律不予立项,未经立项审核一律不安排预算,未经全过程备案一律不予验收,未经验收评价一律不安排运维经费,“7方责任”即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局)统筹管理责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建设工程附属的政务信息化项目立项责任,县财政局预算和采购管理责任,县审计局审计监督责任,县委网信办网络安全监管责任,县密码管理局密码应用监管责任,项目建设单位对本行业、本系统和自身信息化项目建设的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
汶上县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汶政字〔2024〕56号)参照济宁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济政字〔2023〕24号)制定。与上级管理办法相比,汶上县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结合了汶上县的实际情况管理办法更加细化,更侧重于县级层面的操作和执行。一是注重统筹规划与集约建设。坚持“全县一盘棋”原则,旨在解决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重复建设、信息孤岛、资金分散等问题。二是注重共建共享和数据汇聚。推动政务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高政务信息化项目的建设质量和效益,建立信息共享长效机制,确保实现数据共享开放有关要求。三是注重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通过明确项目建设的立项、审批、建设、验收等流程,加强项目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明确各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汶上县管理办法特别强调了政务信息系统的跨部门跨层级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这是针对当前政务信息化建设中的关键问题而提出的。县大数据中心发展促进科科长姚婷告诉记者。
汶上县大数据中心表示,《管理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强化政务信息化项目规范管理,为全县信息化项目建设提升质效、节约财政资金提供制度保障。下一步将继续加大政务信息化项目的统筹力度,深化政务信息化项目集约建设和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强化项目精细化、科学化管理,进一步提升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水平。
政策原文链接:汶上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汶上县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https://www.jining.gov.cn/api-gateway/jpaas-jpolicy-web-server/front/info/detail?iid=19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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